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
為切實履行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大力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根據省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結合實際,現就2017年度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省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采取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和隨機巡查相結合方式進行,檢查內容見附件1、2,檢查數量另行確定。全年擬安排綜合檢查2次,每次覆蓋17個市州,分別于6月、11月開展,采取隨機抽取受檢對象、隨機抽取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方式進行;專項檢查不少于2次,擬于3月-11月開展,對象為重點監控地區、重點監控企業、重點監控項目;隨機巡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安排,采取“掃馬路”方式確定檢查項目。每次檢查結束后,檢查結果將及時、公開通報。
各市、州根據省廳部署,結合本地工作,做出相應安排。其中,武漢市檢查項目不少于在建工程項目總數的10%,其他市、州檢查項目不少于在建工程項目總數的20%。
二、檢查對象及內容
(一)檢查范圍及對象
檢查范圍為在建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建房屋建筑中以公共建筑工程和超高層建筑為主,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工程為主;在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及軌道交通工程。檢查對象為參建各方質量安全責任主體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二)綜合檢查內容
1、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履行(含行政處罰案件辦理規范化)情況;
2、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推進情況;
3、工程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5、在建工程項目實體質量和安全生產情況;
6、檢測機構及分支機構貫徹落實省廳相關文件精神及執行技術標準、規范情況。
(三)專項檢查內容
1、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重點檢查企業和項目專項治理技術措施落實、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各地責任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等。
2、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監管。重點檢查建設單位檢測委托、施工單位取樣計劃執行和監理單位見證送樣情況,建筑材料、地基基礎檢測數據自動采集、實時遠程傳輸,不合格檢測結果上報及檢測監管平臺信息監控工作開展情況。
3、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重點檢查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及腳手架、鋼結構吊裝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整治實施情況。
4、建筑揚塵專項治理。重點檢查建筑施工現場揚塵防治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實現建筑施工現場統一“五化”防治標準,確保車輛沖洗設備100%使用,停止施工達15天以上的裸土覆蓋、固化或綠化處置率達90%以上,降塵處理設備正常使用。
5、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動態監管。重點檢查安全生產管理薄弱、事故頻發的企業,及其承擔的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
6、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安管人員考核監管。重點檢查特種作業人員、安管人員考核機構的管理機構是否健全,人員配備是否齊全,硬件配置是否達標,管理制度及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以及考核檔案收集、整理等情況。
三、有關要求
(一)認真組織部署。各市、州要高度重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工作,按屬地和層級監管原則,根據省廳年度工作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檢查方案,明確計劃安排、重點內容和實施步驟。認真組織區域檢查,督促指導縣(區)開展檢查,布置在建工程參建單位全數自查。要保證檢查工作質量,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同時,要做好檢查數據統計分析,查找共性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及時向省廳上報檢查情況。
(二)推行隨機抽查。省級綜合檢查將直接從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系統中隨機抽取確定受檢項目,從省質量安全專家庫中按照專業對口、屬地回避的原則隨機抽取檢查專家。各市、州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實行隨機抽查機制,合理確定年度檢查方式、頻次和比例,對質量、安全、檢測三個業務口的抽查頻次不少于2次,抽查數量不低于省廳工作要求,對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應做到全覆蓋。
(三)嚴格監督執法。省級檢查中對存在問題的項目,向責任單位下達整改通知書并提出反饋整改情況的要求,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下達執法建議書,對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并約談企業或機構負責人。各市、州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從嚴實施行政處罰,并按規定實行不良記錄和公示。對履行監管責任不力的單位和個人,省廳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追責問責。
附件:1、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表.doc
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大檢查用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2月20日